[問卦] 私行拘禁致死 和 直接殺人 哪個該判較重

作者: a04775 (a04775)   2022-11-04 19:45:01
如題
小弟讀過一點點法律,算是半個法盲
想來調查大家的國民法感情
依據刑法271條第一項,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302條第二項前段,(私行拘禁)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純粹從刑度的比較來看,殺人罪的刑度是比私行拘禁致人於死的刑度還要重的
好奇大家覺得以下狀況哪個要判比較重:
A. 抓到人,把人關進房間,用手銬將被害人雙手反綁,直接槍斃

B. 抓到人,把人關進房間,用手銬將被害人雙手反綁,一天只給他吃一碗泡麵
,也不給他上廁所,只能直接上在褲子上。一個月後,被害人不堪如此對待
而想要跳窗逃跑,結果摔落一樓而死。
C. 抓到人,把人關進房間,用手銬將被害人雙手反綁,一天只給他吃一碗泡麵
,也不給他上廁所,只能直接上在褲子上。被害人身體虛弱不堪如此對待,
一個月後,被害人因此死亡。
A是殺人罪,BC有高機率成立拘禁致死(但也有可能是殺人罪,要看加害人的主觀犯意)
大家覺得ABC哪個要判比較重呢?
有沒有「致死」類的相關刑度,與國民法感情不符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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