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針對大型組織犯罪的掃蕩專案呢?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22-11-05 09:48:25
根據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的定義
第 2 條
本條例所稱犯罪組織,指三人以上,以實施強暴、脅迫、詐術、恐嚇為手段或最重本刑逾
五年有期徒刑之刑之罪,所組成具有持續性或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組織。
前項有結構性組織,指非為立即實施犯罪而隨意組成,不以具有名稱、規約、儀式、固定
處所、成員持續參與或分工明確為必要。
最近破獲的犯罪案件
明顯就是組織型犯罪
而且明顯是長期運行良好的犯罪產業鏈模式
所抓獲的也不過是詐騙集團的部分任務小隊
基本上犯罪組織本體可以說根本毫髮無傷
在全台各地
不曉得還有多少人被拘禁囚虐著,甚至遭到殺害
針對這種大型組織犯罪
講道理不是都會有全國同步的大型掃蕩專案
譬如今年二月美國加州就針對越來越猖獗的人口販運
執行大型掃蕩的特別行動
逮捕了近五百名罪犯
我國警方對於
能夠囚禁這麼多人還夠隱蔽的場所
完全是可以篩選出來並一一搜索的
抓不到犯罪首腦起碼可以先救人
這麼嚴重的大型組織犯罪
怎麼都不見應有的重視與行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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