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何虐待致死 不算殺人?

作者: roelove (柔柔)   2022-11-05 10:52:20
根據刑法,意圖勒贖而擄人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
死刑、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
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個案子有擄人、監禁事實,並導致3人死亡,但沒有意圖勒贖,實務上會如何判刑?
更新
刑法302條: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這個案子,實務上是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獄中表現良好最多2-3年就出來了。致
死的就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表現良好3-5年就出來了。
※ 引述《syearth (sysearth)》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像是把人關起來的詐騙集團
: 一直虐待受害者
: 主觀上 加害人也能預見虐待人 可能會讓被害者死亡
: 偏偏法匠:他們只有虐待的故意 沒有殺人的故意
: 為何虐待致死 不算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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