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新北女到職一周「遭拉樓梯間性侵」

作者: efbnm753 (最i堯神粉絲俱樂部會長)   2022-11-05 23:21:19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新北女到職一周「遭拉樓梯間性侵」 男同事脫下布偶裝變惡狼
4.完整新聞內文:
越南籍阮姓男子任職於新北市某影城,去年4月卻強拉剛到職的26歲女同事到逃生梯間,
當場性侵得逞。事後,同事發現受害女子默默流淚,主動上前關心,又見到對方衣角疑似
沾有精液,立即通報公司並報警處理。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阮男犯後態度不佳,判刑4
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阮男去年4月見女同事剛到職一周,柔弱可欺,某天藉口請對方幫忙脫掉自
己身上的布偶熊裝束,竟順勢將對方拉入逃生梯間,強壓在牆角。女同事大驚失色,不斷
抵抗,卻被對方壓住強吻、扯掉衣褲,當場性侵得逞。
事後,女同事驚魂未定,一心想著離開,沒想到阮男竟還要求傍晚5點見面,她只好草草
答應,匆匆離去。不過,女同事回到服務台後六神無主,不久後便開始悄悄落淚,很快引
起2名同事關切。
起初女同事不願意多說,後來見2名同事耐性引導,才再也按捺不住,當場失聲痛哭,驚
恐道出剛剛受害的經過,還出示自己衣角,證明沾到阮男的精液。
同事們聽完很震驚,第一時間報告主管,公司也馬上成立小組調查,並找來人力仲介釐清
,但由於雙方說法出入太大,所以還是陪同女同事到警局報案。
警方受理後,在女同事上衣採得與阮男相符合的DNA檢體,但阮男否認犯案。
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阮男與幾名同事不熟,
也無糾紛仇恨,且受害人案發後也未民事求
償,可見幾人並無說謊獲取金錢或蓄意陷害他人的動機,綜合種種證據,被告性侵事實明
確,犯後卻飾詞狡辯、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顯見毫無悔意,因此本月2日判刑4年6月,
刑滿後驅逐出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1105/2373918.htm#ixzz7jmQSyINl
6.備註:
越男來台灣怎麼就馬上學了台男的惡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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