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最新臉書回應:
https://reurl.cc/4X3pKv
針對對手陣營烏龍爆料人頭助理案一事,虹安今天召開記者會將連日來所準備的大量事證
貼在牆面上公開,也透過主動揭露工作對話群組,向外界澄清這位前助理確實有實質勞動
的事實,絕非所謂人頭助理或詐領助理費情事。
這些資料高達近三百頁,工作內容包含社群管理、委員行程隨行、資訊系統後台開發、中
彰投竹的地方選民服務等,時間也橫跨平假日。
虹安前國會辦公室助理也拍攝影片證明澄清,說明自己任職國會期間與這位前助理的公務
往來項目,包含臉書管理、Youtube影片內容的規劃、Line官方帳號「Ann Bot」、機器人
助理等科技類辦公輔具的教學安裝、籌辦記者會、中彰投竹區域的選民服務,常有工作業
務上的往來,確實是實質存在且有執行工作的同事。
回顧這場選舉在短短幾個月,就出現超過30件的造謠抹黑,很多明顯與事實不符合的錯誤
、莫須有的罪名,還要當事人自己想盡辦法證明清白。在跑完地方行程後,半夜回到家還
要去翻找多年前的文件、橫跨年餘的工作對話紀錄來證明自己清白。當努力證明自己清白
後,對手就會有下一個題目丟過來要你澄清,這場選舉是不是整個國家付出太多心力在做
無關乎政策和願景的事情?
近一個月以來,虹安幾乎每週都有召開政見發表會,向新竹市民闡述虹安對新竹市民的承
諾與規劃,例如上週虹安就提出了 #舊城振興、#新竹市六大核心文資園區規劃、#老屋健
檢與修繕補助,再上週虹安更提出了 #0到6歲市府養 的完整規劃,只可惜這些好的政見
與願景都被鋪天蓋地造謠抹黑與人格毀滅戰給掩蓋。
如果您也看不下去這樣惡劣的選風,懇請各位新竹市民,11月26日用選票支持六號高虹安
,用選票告訴造謠抹黑的人,這種選舉奧步不會得逞!
※ 引述《lukcat (LagCat)》之銘言:
: https://tinyurl.com/2s49vwam
: 高虹安委員,您需要的是坦承錯誤
:
: 延燒一個多禮拜的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案,隨著資料的揭露,真相也越辯越明。
: 高虹安辦公室除了拿出來的資料粗製濫造、連簽名都有造假之嫌外,今天所發出的自清
: 聲明,更讓事件一錘定音:
:
: 由立法院編列預算支應、理應作為公費助理勞務所得的87萬多元,最後確實進到辦公室
: 戶頭,作為增聘助理、甚至冶裝應酬的費用。
:
: 接下來,我再明確指出三個尚待當事人出面澄清,甚至司法和行政調查的疑點:
:
: 一、#有沒有虛報李姓助理的立法院加班費?
:
: 依據高委員澄清內容,李姓助理另有高薪「全時段」工作。同時,從林耕仁先生的資料中
: ,可見李姓助理向立法院請領46小時的加班費。
:
: 助理是全時段工作,其他工作也是全時段工作,就算例假日休息日錯開,還是會有工作時
: 間重疊的日子。
:
: 要報加班,縱使不是算術上不可能,也在生理上不可能。
:
: 此外,李姓助理在另外一份工作的加班狀況,會是判斷重要參考資料。
:
: 如果另外一份工作加班時數,也是報好報滿46小時(可以依據所得稅法節稅好節稅滿),
: 那就更不可能加班那麼多了。
:
: 二、#助理回捐薪資是事後自願捐獻或者依辦公室規定?
:
: 助理事後自願捐獻,是常見的抗辯。不過,只要有助理出來說代誌毋是委員說的按呢,比
: 賽就結束了。
:
: 然而,這件事情的起源,正是內部人揭弊。
:
: 況且,就算相關人等口徑一致,但是助理在扣掉「自願捐獻」的金額後,每月實際留下來
: 的錢都差不多,也足以推論那些多的部分,根本就不是助理的薪資。
:
: 三、#是否涉及非法政治獻金?
:
: 政治獻金法第5條規定得很清楚:「得收受政治獻金者,以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為
: 限。」
:
: 高虹安委員或其辦公室,並不是合法收受政治獻金的對象,當然不能收受政治獻金。
:
: 違反的話,可以依據政治獻金法第27條第1項,按其收受金額處二倍之罰鍰。
:
: 而如果助理捐得心不甘情不願,甚至是以回捐作為僱用或續聘的前提約定,更已經違反政
: 治獻金法第6條:「任何人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僱傭關係或其他生計上之利害,媒介
: 或妨害政治獻金之捐贈。」
:
: 違反的話會怎麼樣?政治獻金法第28條規定得很清楚:「(第1項)違反第六條規定者,
: 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鍰。(第2項)公務員違反第六條規定者,處
: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
: 真的犯了錯,需要的不是用更多的謊來圓一個謊。
:
: 身為立法院同事,該拿出怎麼樣的態度面對這些問題,請高委員仔細思量。 顯示較少
: ....雖然時綠不演很久了,就是個可以為了大綠作賤良心、專業的小綠
: 不過現在這個党動員全力攻擊高虹安的垃圾時間點,邱顯智出來幫助党了
: 每次大小綠都會故意忽略無罪推定的原則,黨先抹黑,小綠再出面罵有罪
: 真是讓人作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