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塊錢?為了40塊錢?雙方有想過這40塊錢
能搞到今天這種局面嗎?
只要有任何一方當初圓融的解決這個40元之爭
今天是不是大家馬照跑、舞照跳、除了記者少
一條新聞可以寫而已,沒有人有損失?
今天雙方就為了爭一口氣,一邊快斷氣了,一邊
也快喘不過氣了,何必呢?
我覺得雙方都是大人了,尤其是那個神隱的老闆
雙方出來在警局碰個面,然後互相鞠躬一起說
聲「對不起」,召開個記者會說明雙方已經和解
,然後拒絕任何提問。
然後轉頭進去警察局雙方開始網路蒐證,對所有
出言不遜、侮辱、毀謗的網友提出訴訟,雙方
都請同一個律師,求償這幾天的營業損失跟精神
損失,這樣不是很好?
雙方成熟點好不好,做點榜樣給孩子看,不要
像幼稚園吵架一樣嘔氣。大家都愛看血流成河,
現在可以再開一台網路霸凌的訴訟列車了。
大家趕快去刪留言吧!不然你就很難下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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