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也不小了
但我小的時候看電視新聞若是有綁架案
絕對都是驚天動地的大事
警政署 地方首長等等都會招開記者會對大眾說明
綁的可能是名人小孩 富商小孩 或富商本人
這些案件大家肯定都是印象深刻
這種單一人的綁架案在古早時社會是那麼重大的刑案
那為啥到今天
單次綁架超過30人的案件
卻感覺沒什麼波瀾
之前爆出柬埔寨所謂求職詐騙案
我承認我其實都還是嘲笑所謂“受害者”居多
因為很明顯會去的就大多不是啥做正經事的 這大家都知道
但最近的新聞才突然讓我感覺
幹
這些不法集團好像真的越來越目無章法
甚至
政府 司法單位究竟能否遏止犯罪組織
都在心中打上問號
然後又想起
去年一個朋友被網路交友騙了八十多萬
折騰大半年收到對方的不起訴通知書
裡面寫著對方帳戶持有人僅提供自己帳戶給朋友使用 被告不知道帳戶用途 也無法直接證明被告跟其友人有金錢往來 故不起訴
我叫我朋友找律師寫訴狀再訴看看
但她也是心涼了覺得算了(唉
對啦
我朋友是很蠢 蠢到爆的交友投資詐騙都能信以為真
但原來把帳戶借給詐騙集團只要注意一些眉角那根本很容易脫身
詐騙犯罪之島真的不是開玩笑....
有沒有台灣社會怎麼變這樣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