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
2.記者署名:
黃宥寧
3.完整新聞標題:
男學生無照上路撞前車! 索高額賠償...噁男還摸下體+闖後門
4.完整新聞內文:
惡劣!新北市一名騎士無照上路,不慎追撞黃姓男子所騎機車,導致黃人車倒地。黃男摔
車後誇大傷勢,並揚言要索討高額賠償,騎士因無照不敢報警,只好建議對方就醫驗傷,
不料,黃男趁機跨坐在騎士後座環抱,並將手伸入褲子、內褲撫摸,並以手插入肛門,強
制性交得逞,騎士返家情緒崩潰,其母帶他報警。士林地院審結,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黃男
4年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未考取駕照的小華(化名)在2020年11月晚間,騎乘機車行經淡水區民權路與
民族路口,因黃男緊急煞車,他不慎從後方追撞,導致黃男人車倒地。
黃男在車禍現場與小華交談過程,得知小華未經母親同意,騎乘母親機車出門又無照,開
始不斷誇大自己傷勢甚至揚言要索取高額賠償,導致小華心生畏懼,小華更因無照駕駛不
願報警,並建議黃男前往關渡醫院就醫。
2人分別騎乘機車到醫院方向前進,行經半路,黃男向小華表示需要休息,2人便將機車停
放在路邊,黃男見有機可乘,立刻跨坐在小華機車後座環抱他,並將手伸入褲子、內褲中
撫摸約10分鐘,黃見小華不敢反抗食髓知味,又將小華帶到小巷隱密處,將手伸入褲子、
內褲中撫摸生殖器,並以手指性侵得逞。
飽受驚嚇的小華返家後因神色有異,母親詢問,他才因此情緒崩潰將過程告訴母親,不敢
置信的母親也立刻報警。
黃男挨告後,矢口否認強制性交犯行,辯稱:「當天天氣很冷,我穿著羽絨衣,當天又餓
又冷,被追撞倒地之後,就虛脫無力,頭腦一片空白」當下只有問小華是否可以讓他取暖
,小華也同意,但當時真的太冷,接著就問小華是否可以碰下體,小華也回答可以,因此
他就只碰一下,所以2人就開始聊天恢復元氣。
黃男辯護人表示,小華身高180公分怎麼可能不抵抗,且沒有激烈打鬥行為,強調車禍後
是在討論車禍和解,雙方也達成賠償金額協議,小華甚至還跟黃男合照,加黃男手機號碼
跟LINE,告知個人資料,甚至互相傳圖,認此行為是友好,因此與小華所稱遭性侵,導致
心靈陷入低潮、恐懼不已並不符,請求無罪。
小華向法官指出,因車禍當下恍神頭暈,但心裡是不願意,又擔心對方有凶器,但黃男將
手指插入肛門後,還問「為何都硬不起來」,自己有小聲向對方說「可以不要這樣嗎」結
束後,黃男說要5、6萬賠償,但他向黃男表示自己是學生,是否可以少一點,黃男則回「
不然1個月賠1千元,賠償1年」,分開前,黃男還向他安慰「一切都會好起來,不要太難
過」。
小華同學出庭表示,小華被侵犯後,心情很低落,某天到他家,發現他在房間試圖想不開
,但電燈支撐力不夠,因此掉下來,之後小華女朋友也剛好去找他,但小華卻20分鐘都不
說話,更指出小華過去沒憂鬱、自殺傾向,平常蠻活潑的。
法官認,雖DNA檢測結果未測出黃男型別,無法認黃男並無以手指插入肛門事實,加上他
當時只以手指插入一下,審酌黃男利用小華因未得母親同意又無照駕駛,加上須負民事及
刑事責任而擔憂害怕心理,一再侵犯,考量黃男犯後否認犯行,僅認有撫摸生殖器,且未
與小華和解,月收1到2萬,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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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1109/2376515.htm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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