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宅越想越覺得臺灣能發生這樣的囚禁案,
若是沒有各種亂象集結,
簡直是不可能的任務或者大衛魔術!
1. 空屋一大堆:
房子一直蓋,結果都是炒房的在買,
導致空屋一大堆,
不然淡水社區大樓一房,
要接連送26名受害者關進去,
沿途受害者還可能掙扎喊救命引起鄰居的注意,
若不是空屋率這麼高,
根本不可能!
2. 手銬、fm2隨手可得:
淡水那房好像就固定2名嫌犯輪班看守26人,
若沒有手銬限制、fm2迷暈,
根本不可能控管得住!
嫌犯早就被圍毆到爸媽認不出來!
別說束帶也能綁人的屁話,
那種東西找個銳利點的東西要慢慢磨斷也很容易,
嫌犯可不想每次進屋都要提心吊膽吧!?
再者,犯罪集團肯定也是要考慮人力成本的,
控管受害者的嫌犯人數需求越低,
才越賺得到錢,
沒有手銬、fm2幫助,根本很難降低看門狗的成本!
3. 犯罪成本太低:
尤其是組織犯罪,
都馬關個幾年出獄又是一條龍,
今天要是抓到隨便都關個幾十年的,
你看集團頭頭哪來找這麼多小弟當看守門狗,
小弟也不是智障,
若不是臺灣法律越判越輕,
你說為了分贓那點錢要冒著在獄中被捅屁眼幾十年的風險去做這種工作,
根本不可能有人想去做!
4. 物價高、薪水低:
不然哪來這麼多人要冒著險去賣本子!?
另外細思極恐,
今天26人都能40多天才能被發現獲救,
要是今天哪個變態用同樣手法囚禁1-3名被害者好了,
我看一輩子都可能找不到人!
臺灣失蹤人口約2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