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該寫的重點沒寫, 對我來說高虹安最重要的聲明莫過於以下這段內容:
高虹安:
而外界議論紛紛的公積金,用於辦公室相關支出上,
舉凡飲料零食餐費、下午茶、日常生活用品、辦公室裝潢家電、購買禮品公務贈送等。
如有助理代墊我私人用途的支出,行政同仁也會定期來向我請款,
並非外界惡意指控的公款私用,沒有任何不該領的錢進到虹安的口袋。
結論:
(1) 助理有確實工作,沒有詐領。
(2) 助理公積金墊付私人用途的款項,行政同仁會向高虹安請款。
更正確的說,如果事態的樣貌是 【公積金先墊付、高虹安後撥款給助理】,
而爆料者卻只故意揭露前半段【公積金先墊付】
卻"刻意忽略"【高虹安後撥款給助理】 或是"不知道" 【高虹安後撥款給助理】
這一串的抹黑栽贓邏輯就呼之欲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