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奇怪勒
側翼會叫國民黨澄清文件 證明自己的清白
很有辦案求真的精神
那側翼怎麼不會在拿到文件的時候
就先叫拿到文件的人證明文件為真?
人家給你文件你就無條件相信?
直接就丟出來打人 然後叫另一方澄清?
騙鬼喔?
※ 引述《worlddragon (風 )》之銘言:
: 聯合新聞網
: 聯合報/記者袁志豪
: 徐巧芯對綠營側翼提告五罪 律師:是否成罪關鍵要看這點
: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李德維、黨團副書記長洪孟楷、台北市議員徐巧芯等今上午舉行記
: 者會,指綠營側翼在網路P圖造謠他們找狗仔跟拍縣市長候選人,偽造三人和台北市長候
: 選人蔣萬案簽名,昨洪和徐已提告,李今天也會提告。不過,律師呂俊杰認為,本案成罪
: 關鍵,在於當事人主觀上是否知道文件屬於偽造文書。
: 徐巧芯說,網路側翼流傳一份資料,指控找狗仔跟拍候選人,下面還有簽名,但她從來沒
: 看過這份文件,更沒簽名。昨已到松山分局報警,對無良公關、無良公關公司、謝立聖插
: 畫、杜承哲醫師4個粉絲頁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其他涉案網友資料,整理好後會再提
: 交到地檢署。
: 徐巧芯補充,提告五罪名包括:刑法210條偽造私文書罪、刑法217條偽造署押罪、刑法
: 310條加重誹謗罪、刑法216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公職人員選罷法104條意圖使人不當選
: 而散佈謠言罪告訴。且會提附帶民事訴訟,若勝訴,賠償金會作為遏止選舉歪風的公積金
: 。
: 寰瀛法律事務所、曾任法官、檢察官的律師呂俊杰指出,雖然徐巧芯提告罪名甚多,但成
: 罪與否關鍵,會是行為人主觀上對偽造文書是否有所認識;若行為人知悉文件為偽造,對
: 偽造文書有認識,縱未實際參與文書偽造過程,但在網路散布該偽造文書相關資料,藉此
: 發表不利於徐選情言論,即可能構成行使偽造私文書、加重誹謗及意圖使人不當選而以文
: 字散佈謠言等罪名。
: 反之,若行為人無從知悉文件為偽造,對偽造文書未有認識,因蔣萬安、徐為市長、市議
: 員候選人,候選人行為為選民重要參考指標,屬於可受公評之事,而文書所載內容亦攸關
: 選舉策略,非僅與私德有關;若行為人不知文件為偽造,自不知言論為謠言或不實,而不
: 構成犯罪。
: 呂俊杰表示,但在民事求償上,除了故意,亦有過失責任,行為人如何取得該偽造文件,
: 取得管道來源是否正當?管道來源是否具信賴性?於散布前,有無進行實際查證?行為人
: 查證能力高低?是否有平衡報導等,都會影響是否應負擔過失侵權責任之重要依據。
: 媒體人黃揚明指出,這百分之百假的,本人看這文件的邏輯很簡單,這種文件不會有政治
: 人物會在上面簽名;還有一個Bug,表格中提及「國發院長林奕華」,事實上,國民黨的
: 革命實踐研究院在2000年10月至2017年10月期間才改名為「國家發展研究院(簡稱國發院
: )」,之後就又改回原名革命實踐研究院,這份檔案極可能是拿2017年以前的舊檔案來改
: 的。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753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