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居家隔離中被定位帶手機騎車外出 法官判拘15日
4.完整新聞內文:
徐姓男子新冠肺炎確診應居家隔離,卻帶手機騎車外出,警方接獲徐脫離定位的訊號前去
察看,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法辦他,台北地院審理,判徐
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1萬5000元。可上訴。
徐今年5月經醫院通報感染新冠肺炎,依當時防疫規定,應自5月23日起居家隔離到5月31
日為止,徐在隔離期滿前,於5月28日晚上帶著手機騎機車離開隔離處所,被警方查獲,
檢察官將徐起訴。
台北地院認為,徐到案認罪,審酌犯後態度、動機、手段、智識程度、所生危害、前科素
行等,判可易科罰金的拘役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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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754006?from=udn-ch1_breaknews-1-cate2-news
6.備註:
之前不是都罰十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