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ulden (要死的生魚片)》之銘言:
: ※ 引述《cloudyheart (雲心)》之銘言:
: : 姑且相信前助理說的是事實
: : 一堆人在鬼打牆事假扣薪
: : 當然扣薪啊
: : 但是
: : 扣薪應該是國家給的薪水就直接扣了
: : 假設月薪四萬
: : 事假扣2000元
: : 薪資應該38000元
: : 但前助理的說法是
: : 薪水照給四萬
: : 然後自己再領2000元出來給辦公室基金
: : 這絕對是違法的啊@@
: 首先你先要有國會助理任用法案!
: 那有法源依據才會有認定的問題!
: 你去看看高雄巿議長康裕仁的盜領助理案是怎麼閃過去的?
: 現在全國的議員公費助理的認定本身就是一堆問題,民進黨自己就抓一堆了!
: 為什麼這些議員會靠北為麼某些人領就有問題,有些人領就沒有問題!
: 我們把時間拉回馬英九的特別費案和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
: 為什麼特別費案後,立委開始大修法把特別費除罪化;今年又把國務機要費除罪化?
: 因為就是法令認定上,沒有法源的依據,從原本的司法問題,檢察官認定問題,最後變成
: 政治問題,結果變成政黨鬥爭的工具?
: 結果特別費和國務機要費除罪化之後,為什麼遲遲不把國會助理草案送進院會去審?
: 因為拿盜領助理費去搞人,只要找個送頭者就很容易成案了!
: 再回頭來看,為什麼在助理費問題以前大多搞到地方議員,反而立委很少看到這個?
: 因為檢調不方便申手進去立法院阿,加上這個漏規立委自己用了就很開心,原則只要不互
: 搞就好了,也沒有檢調會白痴到申手插進立法院去搞政治鬥爭!
: 我們再回頭看這個某助理的講法,原本要不支薪但是改成領半薪!
: 但是那個金額被馬掉了?
: 那本魯就假設一下,本來領半薪為2000元,然後繳回1000元?
: 如果要查辦盜領助理費時,我是檢察官,會先移送高虹安還是先移送那個某助理?
: 為什麼很多立委議員會特別設立公積金,因為在核銷上,
: 只要這筆錢沒有直接入到當事人口袋,本身就有很大認定的空間。
我建議某4縣市首長候選人聯合宣稱
只要我們全當選就修改立委助理費用,
讓立委助理費用有法源依據,避免此事再發生
媒體一直爆料
沒人敢對此事漏洞做出立法修改的宣稱
反正1200是中央負責
縣市首長喊立委修法也一樣是中央負責,邏輯上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