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什麼都馬沒用
一是內部問題
法律人圈子都馬自己玩自己的
如果不貪戀權力 根本不用鳥其他人
質疑就說你法盲 民意算個屁
二是外部問題
想升官發財的就是要看長官民代臉色
當上級都跟黑道馬吉馬吉了
想要辦大案燒自己上司 這可能嗎
結論 台灣司法已死
※ 引述《arnold3 (憂鬱型男阿雲)》之銘言:
: 警察跟大學校長跑去跟黑道喝酒 這樣底下的警察還會去抓黑道嗎?
: 所以我覺得應該要成立總統直屬的廉政公署 警察跟國安局都管不到
: 只聽總統一個人的就好 然後想抓誰就抓誰 抓到就直接帶走 也不用管
: 校長怎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