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南傳飼主山豬遭宰殺肢解 警嚴辦6人最

作者: ewings (火星人當研究生)   2022-11-13 20:22:04
※ 引述《polanco (polanco)》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聯合報
: 2.記者署名:謝進盛
: 3.完整新聞標題:
: 台南傳飼主山豬遭宰殺肢解 警嚴辦6人最高開罰200萬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南市白河區傳出有民眾飼養在農舍的山豬,遭人帶著狗闖入獵殺後肢解剁成肉塊,引起外
: 界譁然,警方偵辦掌握6嫌涉案,全案除依加重竊盜罪、動保法送辦,最高併科200萬元罰金
: 。
基本上這幾個獵人要吃上動保法的機會不高啦。
動保法第6條規定:
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那些獵人回去都已經切好準備吃了,所以根本不是“無故”
第6條的立法目的是避免有人傷害動物為樂,如果是為了拿來吃,
就沒有違反第6條。
(唯一的例外是27條禁吃貓狗,但是罰金是25萬以下)
至於竊盜罪也不一定成立。
如果山豬身上沒有明顯的標示顯示是有主物,
像是吊牌或是項圈,那獵人也能辯稱他以為是山上跑下來的,
如果看起來是無主物就無法證明竊盜犯意,自然難以成立
而且就保障人命的觀點來看,看到山豬從外面跑到民居裡面,
獵人更是要加快速度趕緊殺掉山豬,
避免山豬傷害了人。
反倒是飼主讓山豬在外面亂跑,違反動保法20條第二項:
“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要依29-5,罰三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
https://www.appledaily.com.tw/headline/20131106/RPV6KEH4AARE6JVQSST3JBZBHI/
2013年時就有人被山豬闖進家裡刺死了。
把山豬隨便放到外面到處跑,危險度比把發情的比特犬放到幼稚園裡還高。
所以飼主不吃罰單也太說不過去了。
: 這起罕見事件發生在本月8日上午,地點在白河區竹門里,王姓飼主從監視器發現飼養半年
: 的山豬遇害翌日向警方報案,警方偵辦發現,共有6人犯案,破壞農地後方闖入,還帶著狗
: 同行,監視器也發現飼養的山豬已跑回農地豬舍,嫌犯仍闖入,眼睜睜看著獵狗咬死2隻山
: 豬,再有如扛著戰利品般離開,手段相當凶殘。
: 警方11日獲報當天2小時不到,循線在嘉義中埔鄉等地逮捕6嫌,2隻山豬已被肢解剁成肉塊
: ,飼主獲悉後難以接受,更將歹徒犯案過程披露在網路上,鄉民一片撻伐手段野蠻又殘暴。
: 據知,6嫌已坦承犯案,當天原要去白河山區打獵,過程中發現這2隻山豬遊蕩,放任狗兒追
: 捕,見山豬不支倒地,順勢將獵物扛回家。
: 警方表示,6人涉嫌觸犯刑法加重竊盜罪,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農業局動保處
: 也說,本案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可依據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處2年以下有期徒
: 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762103
: 6.備註:
: 跑到人家田裡打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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