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吼
雖然大家都稱它是虛擬"貨幣"
台灣政府 把它定義成虛擬"通貨" 不把它當貨幣來看喔
而是把它當成"數位型態商品"喔...
換言之 它沒有法償性喔
中央銀行與金管會共同發布新聞稿,將虛擬通貨定位為高度投機的虛擬商品,並
持續呼籲國人注意相關風險。另由於虛擬通貨具有匿名性、易於跨境流通,採去
中心化方式運作等特性,易被不法人士用作洗錢及資恐工具,故各國持續加強對
虛擬通貨之洗錢防制監管力度,我國亦將「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納入洗錢
防制法規範。
講白一點
啊~政府為什麼要加強洗錢防制的強度
就是強烈建議 這東西少碰為妙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