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TC92 (中国台湾人的驕傲-92共識)》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李姿慧
: 3.完整新聞標題:
: 計程車駕駛「月賺2.1萬」比基本工資低 費率喊漲「起跳價90元」
怎麼可能會賺那麼少,按照PTT某版友說的,他阿公跑計程車在民國六十二年時
就有每個月一萬新台幣以上的收入,也就是當時一般勞工平均薪資的約四倍以上
就算現在人擁有自家車的比率比以前高,但當時的人,使用計程車的頻率一定比現在少,
兩相加減後,應該至少也能有平均薪資三倍以上的收入,
也就是每個月約十五萬新台幣以上的收入,這數字也符合了許多計程車司機說的六位數收入
所以能合理推斷,說月賺2.1萬,只是想漲價的藉口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