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233.18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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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bt2720: 我問一下,有可能我編人員月薪4萬,結果 180.217.243.170 11/15 16:58
: → kbt2720: 我其實只給2萬8嗎? 180.217.243.170 11/15 16:58
: → kbt2720: 這樣等於這個新鮮人每個月在政府部門幫 180.217.243.170 11/15 16:58
: → kbt2720: 我賺一萬二 180.217.243.170 11/15 16:59
你看一下這兩天爆出來的高虹安內帳,就是這個狀況啊…
所以為什麼有些名嘴會說助理是共犯,因為這是要核帳的,
標案也是,人事費其實抓很緊,你當然可以這樣聘,但這是檯面下的交易,
那你表面就是要發他4萬,如果是電匯發薪,那他要把12000轉回給你,
勞健保級距也都必須按照4萬元去保,結案時,這些都是附件,
如果你ok他ok且在追溯期間不會去捅你,當然就這樣過了,你每個人多賺12000
但如果去捅你,你就準備上法院吧~
雖然這個人一樣犯法,不過他是舉發人,所以肯定不會有你嚴重。
那為什麼他不惜承認自己是共犯也要去舉發你?
施主,肯定是你做人有問題、利益分配不均、純粹遇到瘋子等等
打個比方,一般會做人的廠商,都是用28000聘人,依標案做40000薪水,
除了負擔勞健保+所得稅差額部分,額外大概會再發個封口費,
那個人實際只要回捐8000或10000之類的,等於薪水實領30000或更多,
這樣他不就開開心心一輩子閉嘴了嗎?
這大概是很久以前從同行那邊聽來的,現在還有沒有我也不知道,
基本工資已經漲很多了,這樣其實也沒多少利潤了,
這兩天的新聞,如果流出來高委員的帳目為真,那就是還有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