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較好奇到底為啥會蓋這麼久
轉頭看看一般建設公司的建案
大概就兩三年必然就開始在賣了
這玩意還要蓋六年
蓋六年也罷了
預算還能追加到原本標金的四五倍?
我是個法盲
想問問公家標案預算追加這麼容易嗎?
這種情況在一般民間
不都乾脆甲方違約金付一付
重新招標比較合理嗎?
且更多情況大概是直接乙方跑路
然後甲方重新招標
為啥公共工程預算這麼好追加
沒有任何法令管控上限嗎?
這樣一來
如果我知道有辦法可以追加十億的預算
那我在原本標案投標100元
請問誰能標得過我?
我去翻了一下政府採購法
第 22 條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採限制性招標:
六、在原招標目的範圍內,因未能預見之情形,必須追加契約以外之工程,如另行招標,
確有產生重大不便及技術或經濟上困難之虞,非洽原訂約廠商辦理,不能達契約之目的,
且未逾原主契約金額百分之五十者。
這樣看起來追加好像要搞招標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