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建議啦
大家應該都同意如果一定要責任較輕一方才能提離婚的話,那勢必會互相指責互揭瘡疤
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子女經歷這樣的訴訟過程肯定對其身心發展有不良影響的吧
既然這樣
那就折衷,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想離婚就可以無條件離婚
把訴訟的重點放在雙方離婚後要怎麼好好照顧好未成年子女即可
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夫妻離婚誰對誰錯這一點都不重要吧
反之,沒有牽涉到兒童權益的話,離婚愛怎麼吵就怎麼吵,反正不會影響其他人
而且這樣也有另外的好處
就是想離婚的話,趕快生個孩子,就可無條件離婚,順便解決少子化問題
一兼二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