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
2.記者署名:
張議晨
3.完整新聞標題:
高市議員詐領助理費低薪高報 女助理稱「自願」回捐涉偽證被法辦
4.完整新聞內文:
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因助理將加班費回捐等問題,成為選戰焦點。國民黨高雄市
前議員陳粹鑾因貪汙入監,卻遙控助理以借名申報、浮報薪酬的方式,詐領女兒、高雄市
議員鄭安秝的助理費,今年2月被雄院重判10年5個月,法院審理時,其中一名鄭姓女助理
,出庭改口助理費是她自願「回捐」給服務處,被檢方認定做偽證,不過考量她認罪,今
處分緩起訴。
陳粹鑾詐領助理費一案,在法院審理期間多名人頭助理串供更改證詞,包含陳粹鑾在內,
有15人在庭審時作偽證,企圖幫陳粹鑾等人脫罪,鄭姓女助理,具結後被公訴檢察官當場
抓包,依職權簽分偵辦,另外14人,則有法院依職權告發,目前由雄檢偵辦中。
檢方調查,鄭女當時在調查局、地檢署偵訊時,稱她申報為公費助理後,將存摺交給陳粹
鑾服務處的王姓辦公室主任,每月2萬2000元至2萬5000元薪水,是由王女至銀行領出後,
再將「現金」薪水交給她,原以為申報助理費是2萬2000元,是離職後拿回帳戶,才發現
薪水被「低薪高報」。
結果案件移審到了法院,鄭女出庭作證時又改口,稱她每月取薪資為2萬2000元,後來加
薪至2萬5000元,但實際申報的助理費用,卻為3萬元及3萬5000元,差額部分則「回捐」
給服務處運用,因偵查、庭審時具結證詞不同,被檢察官抓包。
不僅於此,陳粹鑾等人申報的人頭助理中,其中一名伍姓司機,因酒駕沒在服務處任職後
,帳戶仍交由陳粹鑾等人申報公費助理,結果鄭女在法院作證時,具結稱伍男有在服務處
任職,負責書寫輓聯,企圖幫人頭助理一案脫罪。
檢方認為,鄭女在法院做偽證,影響陳粹鑾一案在法院審理時的正確性,考量她在偵查時
認罪,犯後態度良好,給予緩起訴處分,但要支付公庫8萬元,並參加法治教育兩場次。
陳粹鑾曾任兩屆市議員,她被控在2013年2月利用考察名義,帶家人外出旅遊,再拿著旅
行社收據,向市議會請領3萬元考察經費,案經法院審理,2018年被判刑3年8月定讞,市
議員一職交棒給女兒鄭安秝。
不過,陳在獄中仍遙控兒子與服務處王姓主任,製作不實助理名冊,詐領鄭安秝公費助理
費用,包含她市議員任期在內,陳粹鑾與女兒8年多期間,涉貪約449萬餘元,今年2月被
法院重判10年5月,至於鄭安秝,檢方偵辦時,認為她是在不知情情況下遭母親利用,處
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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