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enfu (富哥)》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
: 2.記者署名:
: 張議晨
: 3.完整新聞標題:
: 高市議員詐領助理費低薪高報 女助理稱「自願」回捐涉偽證被法辦
: 4.完整新聞內文:
: 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因助理將加班費回捐等問題,成為選戰焦點。國民黨高雄市
: 前議員陳粹鑾因貪汙入監,卻遙控助理以借名申報、浮報薪酬的方式,詐領女兒、高雄市
: 議員鄭安秝的助理費,今年2月被雄院重判10年5個月,法院審理時,其中一名鄭姓女助理
: ,出庭改口助理費是她自願「回捐」給服務處,被檢方認定做偽證,不過考量她認罪,今
: 處分緩起訴。
: 陳粹鑾詐領助理費一案,在法院審理期間多名人頭助理串供更改證詞,包含陳粹鑾在內,
: 有15人在庭審時作偽證,企圖幫陳粹鑾等人脫罪,鄭姓女助理,具結後被公訴檢察官當場
: 抓包,依職權簽分偵辦,另外14人,則有法院依職權告發,目前由雄檢偵辦中。
: 檢方調查,鄭女當時在調查局、地檢署偵訊時,稱她申報為公費助理後,將存摺交給陳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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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鑾服務處的王姓辦公室主任,每月2萬2000元至2萬5000元薪水,是由王女至銀行領出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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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將「現金」薪水交給她,原以為申報助理費是2萬2000元,是離職後拿回帳戶,才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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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薪水被「低薪高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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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狀況是 錢進了議員助理戶頭
然而戶頭的實際持有人並不是助理而是辦公室主任
助理薪資是由辦公室主任再提領現金發放
跟回捐與否基本上是沒有關係.....
(事實上勞工回捐被認為違反勞基法 多數成罪其態樣都與此案類似
員工自始就未收到"足額"薪資 已被"預扣"
本案雖進戶頭但戶頭非本人持有 員工自始僅取得部分薪資)
如果高案要成立相同要件就是:
立委助理的立院薪資戶頭並非由助理本人保有而是由立委或辦公室控制使用
那麼助理本人可能就因為自始未取得完整薪資因而雇主有違法之虞
新聞中另外還有一個則是沒有在服務處任職卻被當成人頭去請領公費助理
所以構成詐領貪汙
這就是一開始說的如果高的助理沒有上班/加班 卻報上斑/加班才會構成詐領
而這一點高有拿出助理的行程、工作內容說明
當然除非高提供的行程跟工作內容有跟新文中助理一樣是虛假的
那才有可能構成
只是後來這點好像已經變成打慣老闆凹員工上班那麼累XDD
: 結果案件移審到了法院,鄭女出庭作證時又改口,稱她每月取薪資為2萬2000元,後來加
: 薪至2萬5000元,但實際申報的助理費用,卻為3萬元及3萬5000元,差額部分則「回捐」
: 給服務處運用,因偵查、庭審時具結證詞不同,被檢察官抓包。
: 不僅於此,陳粹鑾等人申報的人頭助理中,其中一名伍姓司機,因酒駕沒在服務處任職後
: ,帳戶仍交由陳粹鑾等人申報公費助理,結果鄭女在法院作證時,具結稱伍男有在服務處
: 任職,負責書寫輓聯,企圖幫人頭助理一案脫罪。
: 檢方認為,鄭女在法院做偽證,影響陳粹鑾一案在法院審理時的正確性,考量她在偵查時
: 認罪,犯後態度良好,給予緩起訴處分,但要支付公庫8萬元,並參加法治教育兩場次。
: 陳粹鑾曾任兩屆市議員,她被控在2013年2月利用考察名義,帶家人外出旅遊,再拿著旅
: 行社收據,向市議會請領3萬元考察經費,案經法院審理,2018年被判刑3年8月定讞,市
: 議員一職交棒給女兒鄭安秝。
: 不過,陳在獄中仍遙控兒子與服務處王姓主任,製作不實助理名冊,詐領鄭安秝公費助理
: 費用,包含她市議員任期在內,陳粹鑾與女兒8年多期間,涉貪約449萬餘元,今年2月被
: 法院重判10年5月,至於鄭安秝,檢方偵辦時,認為她是在不知情情況下遭母親利用,處
: 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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