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有說跟沒說一樣,簡單說,高虹安爭議如下:
1. 是否使用人頭充當助理,跟立法院申請助理費/加班費?
2. 助理回捐薪水和加班費,是出於自願還是非自願?
3. 聘用助理前,是不是就已經說好低薪但高報?
4. 助理回捐金額差這麼多,是什麼狀況?這又會牽扯到1.
5. 公積金是公務使用,還是私人用途?
6. 昨天還突然殺一個助理是不是實際為黨部或黨團使用?
整理這幾天的爭議,不外乎是這些,也可以請鄉民接龍,
但源頭就是出自那些內帳,我是覺得高虹安是不是只要證明內帳是假的,
這些議題就也不用再討論了…
不過最後如果只有茶包出事情,就真的有趣了
※ 引述《tn00270144 (乂煞氣a夾小妹乂)》之銘言:
: : 不是在於助理願不願意捐贈
: : 助理一定要沒工作拿薪水
: : 或者沒加班報加班費
: : 所以說吵了一星期的公積金
: : 三立說了一堆貪汙鐵政
: : 就是自己胡吹一通
: : 當然Jack的上班紀錄
: : 加班證據能不能通過檢驗
: : 就要看證據說話了
: : 可以看到的是Jack有幫高接電話
: : 有幫高做司機出席活動舉牌
: : 工作內容時數要怎麼認定
: : 這次判決可以做一個很好的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