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2022-11-21 14:35 聯合報/ 記者張議晨/高雄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宮廟「寄生」公寓頂樓 住戶被香燻3年 提告成功請走
4.完整新聞內文:
宮廟「寄生」公寓頂樓 住戶被香燻3年 提告成功請走
2022-11-21 14:35 聯合報/ 記者張議晨/高雄即時報導
高雄三民區一間超過40年的老公寓,因為漏水在頂樓興建兩棟鐵皮增建物,結果5樓林姓
住戶占用後在裡面成立道教宮廟,宛如「寄生」在公寓頂樓,4樓住戶長期受檀香及法會
等活動困擾,害得身體憋出病來,提告要求林姓住戶遷走道壇,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林
沒提出使用權來源,判要把宮廟遷出,並賠償4樓住戶1萬多元。
林姓住戶居住在這間公寓5樓,提告的吳姓、陳姓住戶則是4樓住戶。吳男等人主張,5樓
林姓住戶從2006年起,先佔用其中一間增建物,6年前又把另一間增建物占為己用,3年前
她成立道教宮廟,隨即將該廟設在增建物內,在頂樓不定期舉辦法會、科儀等宗教活動。
由於宮廟需要燃香、祭祀,吳姓、陳姓住戶長期忍後頂樓燒金紙的煙味,加上信徒頻繁進
出頂樓,害他們身體都出現心悸、呼吸困難、全身性蕁麻疹等症狀,嚴重影響居家生活與
安寧。
兩人隱忍多年後不再忍讓,提告要求該廟遷出公寓頂樓,另根據就醫醫藥費、精神慰撫金
等,合計向對方求償80萬元。
但成立宮廟的林姓住戶反駁,稱她入住時曾邀請對方參加中元普度,因為活動費用問題兩
邊才會交惡;她使用頂樓增建物都有經過屋主同意,還有繳交水電費,並沒有無權占用兩
棟鐵皮屋,何況平時只有舉辦活動、聚會才會使用,金紙也不是天天燒,只有節慶、科儀
才會燒。
雄院法官審理時,傳喚兩名興建頂樓鐵皮屋的黃姓、陳姓前屋主作證,黃女稱建商交屋時
,有口頭告知頂樓是給5樓使用,只需要留空間給其他住戶曬衣服,是後來發現屋內會漏
水,才會在頂樓興建鐵皮;陳姓前屋主也稱當時是漏水,才會自己出錢加蓋,平時也沒也
在使用。
法官綜合前屋主等證詞,認為頂樓兩處鐵皮,當時興建是為了防止漏水,並沒有取得全體
住戶同意,讓兩處增建鐵皮可以交給5樓住戶使用;5樓林姓住戶因提不出使用權源,因此
認為她無權使用頂樓兩處增建物,林應遷出兩處增建物,交還給公寓住戶。
另外,陳姓、吳姓屋主主張頂樓燒金紙造成身體不適及不當得利等求償,法官認為頂樓平
台是開放空間,身體異狀不能證明與焚燒金紙、藥草有關,侵害其健康權尚難採認;不當
得利部分經法官依持分計算後,林姓住戶僅須賠1萬494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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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0/678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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