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dioshuang (達哥)》之銘言:
: 汪說的思諾思(Zolpidem)是中國那邊的譯名
: 台灣這邊有的叫做史蒂諾斯,唑吡坦
: 屬於四級管制藥。需要有醫師處方簽,無法在藥局購買
: 長期服用也會有認知方面損害問題。
: 限用於下列情況下嚴重睡眠障礙的治療 :楣葭o性失眠症滂肊吤0v症
: 治療時間應盡可能短,最短為數天,最長不超過4周,包括逐漸減量期
: 有可能會引起精神異常
: 常見副作用:幻覺、興奮、噩夢
: 不常見副作用:意識錯亂狀態、易激惹
: 未知:不安、攻擊性、妄想、憤怒、行為異常、夢遊症、
: 依賴性(停止治療後可能發生停藥症狀或反跳反應)、性欲異常
: 如果是經用非正當管道取得,那一定觸法
: 之前韓國藝人BoA托人從日本代買回來也被韓國檢警調查
: 後來檢察官聽信他的說法,認為他不清楚相關法令,不起訴處分
: 不過那是韓國,不是台灣
一堆人吃史蒂諾斯長期吧
還有一次兩顆三顆的
史蒂諾斯算輕的藥
沒吃到FM2在台灣別跟我說你有失眠問題好嗎
看看憂鬱症版一堆人吃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