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自由撰稿人發文惹怒「GOGORO」 法院判賠1元並撤文
4.完整新聞內文:
電動機車GOGORO睿能創意公司不滿蔡姓自由撰稿人在網媒上「鏈車網」上指GOGORO「騙進
來後再屠宰」等語,提告求償1元並要求移除文章、刊登本案判決主文等,台北地院認定
蔡及「鏈車網」誹謗,同意睿能創意的請求。可上訴。
睿能創意主張,電動機車GOGORO獲國內外消費者好評,在台灣電動業界居於領導地位,而
蔡早在2018年就曾上「鏈車網」等平台發表多篇貶低GOGORO的文章,經簽下和解契約,答
應此後若要發布相關文章,應先向睿能創意求證再刊登。
豈料,蔡疑似為了特定機車廠商商業利益與自身報酬,從2019年12月起,上「鏈車網」發
表8篇文章,包括「毒攪獸」、「政府獨厚貢養出來的獨角怪獸」、「靠著粉飾裝扮表面
光鮮亮麗,但骨子裡卻已經是病入膏肓的重症患者」、「公主病大發」、「購買GOGORO只
等於是空殼車」等。
其中,2020年8月19日,蔡針對睿能創意的電池能源資費方案發文批「羊毛出在羊身上」
、「先以文字把你騙進來後再屠宰,總之你就是要綁定兩顆電池每月1199元才可有優惠」
等語。睿能創意認為蔡妨害名譽,求償1元並要求移除文章、刊登本案判決主文等,「鏈
車網」也應負起連帶責任。
蔡與「鏈車網」解釋,相關文章並未特別針對睿能創意,「關說」、「毒攪獸」也未指明
是睿能創意,且文章是為了評論政府補助包含睿能創意在內的機車業者等政策,並提醒消
費者在和睿能創意簽約前,應仔細詳閱契約內容,否認惡意批評睿能創意。
另,睿能創意在台灣發展電動機車,接受政府大量經費補助,屬新創產業發展,本就會引
起社會上廣泛討論,而產品流通在市面不僅涉及公共道路、用路人安全,更因電動車的特
性還涉及用電安全,涉公共利益,也是可受公評之事,因此,蔡與「鏈車網」均否認賠償
責任。
北院指出,蔡只憑GOGORO騎到飽方案內容,就揣測並撰寫文章,還用到「騙進來後再屠宰
」,指摘睿能創意從事不實商業行為,足以使大眾對睿能創意產生欺瞞消費者的負面形象
,已達誹謗名譽的程度。
北院因此判蔡與「鏈車網」應賠償1元,並下架這篇文章,同時在「鏈車網」及其臉書專
頁連續30日刊登本案判決書主文、判決書在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的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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