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安私菸案!吳宗憲告關務署索償「9797條

作者: silence0930 (CC)   2022-11-22 08:51:12
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林偉信
3.完整新聞標題:
國安私菸案!吳宗憲告關務署索償「9797條菸」 聲請釋憲出爐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ages.chinatimes.com/newsphoto/2022-11-22/1024/20221122001065.jpg
前國安局特勤人員、少校軍官吳宗憲。(本報資料照片)
2019年國安局特勤人員利用總統專機出訪的機會夾帶私菸,時任國安局少校的吳宗憲對財
政部關務署提起行政訴訟,賠償他遭扣押的菸品計9797條,逾保存期限之損害賠償708萬
4000元,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後,他聲請釋憲,遭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
憲法法庭由審判長黃虹霞、詹森林及楊惠欽大法官認為,吳宗憲未具體敘明確定終局判決
及其適用之系爭規定有如何牴觸憲法之處,難謂已依法表明聲請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之
理由,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去年遭台北地方法院依公務車載運漏稅物品罪重判10年4月的吳宗憲提告主張,2020年3月
23日請求台北關發還扣案菸品,因案涉菸酒管理法處罰規定,移請桃園市政府財政局核處
,該局表示本案尚在司法審理程序,扣案菸品請向地檢署請求得否發還。
之後,吳宗憲又檢具補充理由向台北關聲明異議,請求發還系爭菸品,台北關移由關務署
辦理,關務署認為吳的聲明異議無理由,他不服,提起訴願,經決定不受理後提起行政訴
訟。
北高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扣押行為違法與否,應於對裁處案件之實體決定聲明不服時一
併聲明之,因本件暫時尚未有「對原告之裁處案件實體決定」,原告不得單獨爭執「扣押
行為違法」,他的聲明異議無理由,判決駁回,上訴,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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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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