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蔣萬安批「搶做大法官」薛反譏:不知他法

作者: higamanami (丸子頭演員)   2022-11-23 09:39:14
※ 引述《j001862002 ()》之銘言: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聽說薛瑞元引用這條,有沒有憲法專長的人說說看。
另外,
沈富雄在節目說自己跟李進勇住很近,
一直抱怨不能投票這件事,
李在豆漿店說「他們不放人」,看來就是衛福部的意思了。
而薛瑞元是聽誰的指示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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