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鮑建信
3.完整新聞標題:
老船長電魚判關 3外籍漁工緩刑
4.完整新聞內文:
70多歲高雄籍漁船洪姓船長,僱請3名外籍漁工,涉嫌在澎湖七美鄉海域電魚,被海巡查扣上
千公斤漁獲,並經澎湖地院依違反漁業法,判處1年2月徒刑,其餘3人均緩刑,洪不服上訴,
案由高雄高分院審理中。
判決書指出,高雄籍「正泰興188號」漁船洪姓船長,僱用菲律賓漁工MONTES HAROLD KYNNE
MACAMUS、RUIZ MARIO MANUEL及CRUZ JIMMY SOMERA等3人擔任船員,共謀非法捕取漁獲。
今年3月5日中午12點多,洪等人自小港區中和安檢所報關出海,抵達澎湖縣七美鄉西南海域
,涉嫌共同非法電魚。11日上午9點,被海巡署艦隊分署第8海巡隊巡防艇當場查獲,扣得上
千公斤各式魚貨(價值16萬元)及460公尺電纜線。
案經海巡署和澎縣警察局涉嫌依違反漁業法,移送澎湖地檢署偵辦並起訴。
承辦法官指出,審酌洪等四人均認罪,所犯之罪最輕本刑1年以上,3名外籍漁工為受雇,均
適用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各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均緩刑2年,洪則因為累犯
,從重判刑1年2月。
此外,漁船不是專門用來電魚,非法捕獲的漁貨量有限,與漁船價值不成比例,檢方聲請沒
收,依法無據。
洪不服判決,上訴要求從輕發落,案由高雄高分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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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it.ly/3XlDTpA
6.備註:
台灣漁船惡名昭彰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