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22-11-24 16:08:15每次講到修憲, 就想到開始修憲以來最可笑選舉, 沒有之一
2005年的任務型國民大會代表選舉
這個選舉的目的就是要複決憲法修正案
修憲案的幾個重點:
1. 廢國大
2. 立委減半
3. 單一選區兩票制
4. 超高的修憲門檻 (也就是這次11/26修憲複決的門檻)
該次投票只能就幾個代表政黨或團體採比例代表制投票
其實只有兩個選擇: 贊成 or 反對
KMT 和 DPP 兩黨屬於贊成方
最後 300位任務型國大 贊成方 vs 反對方 = 249(得票83.14%) : 51(得票16.86%)
但是最可笑的是當年的投票率只有 23.36%
贊成方得票數 3,222,240 票
不要說現行公投法門檻了, 這比去年四大公投案的任一個都還要低
但是卻決定了接下來近 20 年因修憲門檻卡住而導致的諸多問題
直到今年才提了一個不痛不癢的 18歲公民權
修憲門檻高不見得是壞事, 畢竟憲法為根本大法, 本來就需要較高的共識
但是隨便拋出個 18歲公民權, 連個票都不想催的提案方, 對選民連個基本的尊重都沒有
就算對該議題不反對, 我也不想投下贊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