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公視
2.記者署名:
王柔婷 陳顯坤/屏東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屏東超商女店員挖眼案 嫌犯遭判5年定讞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youtu.be/n75ho_X22Os
去年9月,屏東高樹鄉潘姓超商女店員,因勸阻上門的楊姓男子不要在超商門口抽菸,被
對方攻擊雙眼,引發全國譁然,楊姓男子一、二審依傷害及重傷害未遂罪論處判刑5年,
檢方不服上訴,但最高法院駁回,全案5年定讞。
在超商門口抽菸遭制止,楊姓男子憤而攻擊女店員臉部,甚至摳挖她的眼睛,這起發生在
去年9月的挖眼案,楊姓男子一審、二審因依傷害、重傷害未遂罪遭判刑5年,檢方不服,
以楊姓男子犯後態度不算良好,也沒跟受害店員達成和解,認為二審量刑悖離比例原則、
公平原則上訴,不過,最高法院認定檢方提出的不是上訴第三審的合法理由駁回,全案判
刑5年定讞。
當地居民提及此事表示,「這個(判刑)太輕,最少要判20年,判那個5年要幹嘛?(楊
姓男子)那麼嚇人。」
也有當地民眾指出,「他(楊姓男子)是40到50歲的人,力氣還很大,剛好住我們隔壁,
有小孩我們會害怕,女孩的話我們也不敢讓她在家,他若在家,我們的力氣沒他大。」
5年刑期,當地居民普遍認為太輕,憂心楊姓男子服刑期滿後,因家人都已搬離無人照護
、管束,反成地方頭痛人物。
屏東新南村村長楊登福回應,「他刑期就判了這樣5年,說這樣就可以5年,不然你就看他
5年期滿出來,可以看(能不能)去住在政府的機構裡面。」
民眾認為,「(若期滿)應該在療養院靜養,再慢慢的去調一下心境,再來慢慢接觸人群
。」
民眾憂心出入安全,也明白不能影響人權,因此將由村長代為向縣府等相關單位提建言,
希望透過專業輔導、陪伴等積極作為,降低男子再犯機率,讓村民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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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換臉=罪大惡極 罄竹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