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
2.記者署名:
蔡紹堅
3.完整新聞標題:
他潛入別人家「寄生9個月」偷菜、煮飯「完全沒被發現」
4.完整新聞內文:
四川萬源一名男子偷偷潛入別人家中,白天躲在頂樓休息,晚上下來偷錢,秘密居住了
9 個月才被屋主發現,期間甚至還曾用電鍋、電炒鍋在屋內煮食,令屋主一家人感到毛
骨悚然。
根據陸媒報導,事件發生在一棟 4 層樓的自建房,屋主一家人主要在一、二樓生活,三
樓是客房,四樓曾短暫出租,但後來一直空著。
屋主表示,2020 年 5 月的某一天,她要到頂樓的陽台曬被子,就沿著樓梯往上走,沒想
到在四樓看到一名陌生男子在房間內,嚇得馬上質問,「你是誰?」
對方相當年輕,穿得也很隨意,自稱是流浪漢,沒地方住,看到大門沒關,就上了借住了
幾天。屋主於是報了警,但大家都以為只是流浪漢偶然跑進來,罵了對方幾句就把人趕走
了,沒有進一步追究。
結果,幾天之後,屋主又再次「偶遇」該名陌生男子,還發現對方腳上穿得鞋子就是幾個
月前孫子被偷走的鞋。屋主只好再次報警。警方調查發現,該名男子叫朱文林,雖才 20
多歲,但已經因為竊盜多次坐牢。
除了偷竊以外,最可怕的是,案發時,朱文林已經在屋主家的四樓秘密居住了 9 個月,
如果不是想返回收拾自己的衣物與電腦,可能根本不會被發現。警方也從朱文林居住的房
間中發現了電鍋、電炒鍋、電壺、菜刀等用具。
朱文林供稱,他都趁晚上屋主一家人睡著之後下來翻櫃子、翻衣服,看有沒有錢能偷,白
天等到屋主一家都出門後,會從大門出來,到鎮上購買食物。朱文林還說,住到後來他已
經很熟悉屋主一家人作息,還幫自己買了電鍋、電炒鍋、菜刀等生活用品,經常自己做飯
吃,反正菜不夠的話,就直接到樓下冰箱偷就好了。
經過開庭審理,萬源市法院判決朱文林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 2 年 5 個月,並處罰金
8000 元;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有期徒刑 6 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 2
年 9 個月,並處罰金 8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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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1127/2389457.htm
6.備註:
陌生男子在顶楼秘密居住 9 个月,楼下的主人毫不知情…… 法院判了!
https://mp.weixin.qq.com/s/SMtw_qG0ULkd75-mx_99T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