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壹蘋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馬國女大生遭勒斃!兇嫌無悔意 殺人罪起訴求重刑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銘傳大學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今年10月在租屋處遭男子陳柏
諺殺害,士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陳男徒手將蔡女掐死,並同時用玩偶抱枕蓋住她的眼睛
,今依殺人罪將陳男起訴,批他無悔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30歲的陳男今年10月13日在新北市鶯歌區住處輕生,送醫途中說出他勒斃蔡女(24歲),警
方趕到蔡女在台北市士林區租屋處查看,赫見蔡女屍體。陳男獲救後,向警方供稱,兩人
是男女朋友,案發當天中午雙方因金錢問題起爭執,他一氣之下用枕頭悶住蔡女頭部,再
用雙手勒住頸部,直到她斷氣為止,並稱當時只是想嚇嚇她,並非有意殺人,發現蔡女斷
氣後,逃回鶯歌住處畏罪服藥企圖尋短。
士林地檢署獲報立即介入調查,檢察官楊舒婷指揮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偵辦,傳訊
陳男、蔡女家屬及相關證人到案說明,並調閱監視器畫面等,查出陳男是在和蔡女發生爭
執後萌生殺意,一氣之下竟徒手掐住蔡女的頸部,並同時以玩偶抱枕遮蓋她的眼睛,直到
蔡女斷氣才罷手。
雖陳男事後雖主動向警方表示自己殺人,但檢方考量他偵查時前後供述不一,試圖掩蓋犯
行,縱使自首也並非是內心真誠悔悟,可見內心並無悔意,依涉犯殺人罪起訴,建請法院
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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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21129/06730BE127F987090CD396F16B97980C
6.備註:
還記得德國人權相關來台嗎?
就不執行死刑換得
陳菊印象也要去德國刷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