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網路霸凌誹謗除罪化? 大法官同意明年3

作者: hank811020 (小哲)   2022-12-02 01:23:00
1.媒體來源:
自由電子報
2.記者署名:
吳政峰
3.完整新聞標題:
網路霸凌誹謗除罪化? 大法官同意明年3月開庭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院2000年曾做成釋字509號,宣告刑法誹謗罪合憲,過了2
2年,本屆大法官再次拿出來審查,並預定明年3月14日開庭進行言詞辯論。外界認為,以
本屆大法官的自由派風格來看,宣告違憲機率不低,惟近來因科技所產生的網路霸凌案件
層出不窮,甚至造成多名受害者承受不住痛苦而輕生,未來若真的除罪,恐無法透過公權
力制裁霸凌者。
2000年的509號解釋指出,人民的言論自由應予保障,但國家為保護個人名譽、隱私等法
益及維護公共利益,仍可適當限制,若誹謗除罪,全部改以金錢賠償而了卻責任,恐讓有
錢人得以任意誹謗他人名譽,這並非憲法保障人民權利的本意。
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盧映潔、網路電台台灣之聲負責人許榮棋等五人不服被判誹謗罪確定
,聲請釋憲,依照慣例,若前人已作成解釋,憲法法庭應決議不受理,惟本屆大法官同意
受理,決議再次拿出來討論,代表將朝違憲方向進行審查。
本屆大法官今年二月做成憲判字第二號判決,直指「強制道歉」侵害言論自由,因而變更
13年前才做成的656號的合憲解釋,宣告違憲。外界研判,以本屆大法官認為言論自由是
不容侵犯的態勢來看,變更509號解釋,改宣告誹謗罪違憲的機率不低。
惟近年來網路科技發展日新月異,有心人士很容易就可以創設多個假帳號,散佈大量假訊
息攻擊特定對象,不少人因受不了網路霸凌而心靈受創,甚至傳出過於痛苦而選擇輕生的
憾事,未來誹謗罪真的除罪,被害人將無法提起刑事告訴請求檢警查出加害人真實身分,
制裁難上加難;對於言語霸凌者而言,也恐因除罪化而更加有恃無恐地躲在螢幕後面進行
網路霸凌。
時代演進、科技進步、言語霸凌的危害性等浮動因素,如何與民眾的言論自由平衡,攸關
整體社會的價值走向,將是大法官必須審慎審酌的指標。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142212
6.備註:
大法官明年3月開庭
盧映潔也是聲請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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