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2022-12-04 16:10 聯合報/ 記者
楊湛華/桃園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男大生趁室友酒醉猥褻與性侵 慘判賠50萬獲緩刑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市洪姓男子今年2月凌晨和室友在宿舍喝酒,見其中一名男同學不勝酒力,便將他攙
扶回房休息,清早卻起色心,趁同學熟睡時脫掉他褲並以口性侵,對方驚醒報案;桃園地
院考量洪認罪、承諾賠償50萬元,依乘機性交罪判有期徒刑1年7月,緩刑5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洪男與受害男子小明(化)是大學同校同學,兩人今年2月6日凌晨在洪的A203
寢室和洪的室友飲酒聊天,後來小明不勝酒力,同天凌晨5時18分由洪將小明攙扶回他
A201房內休息,見他酒醉昏睡,肢體無力,8時許脫下他褲子並以口性侵得逞。
小明偵訊時回憶,他醒來時發現自己躺在室友地墊上,下半身沒有穿褲子,而洪男正抱著
自己大腿、含自己下體,嚇得趕緊報案,校方性平會也介入調查。
洪男到案後坦承犯行,檢方依法起訴;法院根據性平會調查報告、宿舍走廊監視器畫面等
,認定他犯行明確,考量他認罪、沒前科,現從事國小補習班教職人員,並當庭和被害人
以50萬元達成調解,犯後態度尚佳,依乘機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7月,緩刑5年,判決
確定後1年內須接受法治教育課程5場次。
另小明還控洪男在A203房內也趁機口交,但他無法僅對201房犯行有印象,當時同房飲酒
的4名同學也都表示沒看到,法院不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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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室友是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