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約15歲少年摩鐵性行為 拍性愛影片恐嚇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22-12-07 22:53:41
1.媒體來源:
聯合
2.記者署名:
蕭雅娟
3.完整新聞標題:
男約15歲少年摩鐵性行為 拍性愛影片恐嚇討8千 3罪判刑2年
4.完整新聞內文:
楊姓男子在同志交友軟體認識15歲少年,今年3月約少年到摩鐵見面發生性行為,還拍下
性愛影片,後續少年不願再見面,楊男持影片恐嚇少年討8千元。士林地方法院依對14歲
以上未滿16歲性交等3罪,判處楊男應執行2年徒刑,緩刑4年、上法治教育、禁止騷擾少
年。
判決指出,楊男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5歲少年,明知少年年齡,卻相約到摩鐵,以性器官插
入口腔、肛門發生性行為,又拿手機拍下性愛影片,隔天少年回家後表示不願意再見面,
楊男心生不滿傳line訊息恐嚇少年,要求少年支付摩鐵、出遊、宵夜費用「總共給我8000
元才能接受,5000元是你騙我的代價」
楊男恐嚇少年如不還款,將告知班導師,還威脅公開猥褻性愛影像。少年害怕不知所措,
思慮後告知家人,最後到警局報案提告,未支付任何一毛錢給楊男。少年和家人向檢警表
示,希望對方不要再來找我們,可以不要談和解,只希望趕快將事情結束,不想再看到對
方,後續也不會到法院避免見面。
合議庭考量,楊男認罪願意和解,請求從輕判決給予緩刑機會,而被害人則不願意收受和
解金,只希望回歸平靜生活。全案依警方搜索查扣楊男手機的影像、對話紀錄,及楊男自
白等,認定楊男犯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性交罪、拍攝少年為性交、猥褻行為電子
訊號罪,及成年人對少年故意犯恐嚇取財未遂罪,分別判處7月、1年2月、7月徒刑,應執
行2年徒刑。
合議庭認為,楊男有悔意,給予緩刑機會,緩刑4年,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並禁止和少年
騒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此案性愛影像沒收。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6820695?from=udn-catebreaknews_ch2
6.備註:
甲甲不意外
都一樣要8000元 其中5000元是額外代價
怎麼感覺跟劉宇席的八千貓事件一模一樣
甲甲是行情都拿8000元嗎
作者: horseface (馬臉)   2021-07-01 21:34:00
連對方是誰都不知就互打……
作者: sback (黑先生)   2021-07-02 10:32:00
二樓互打都會先交換名片嗎
作者: peterandwolf (謝謝你9527)   2021-07-02 14:55:00
那天晚上大暗房有個btm被輪幹,超嗨。
作者: qqwwas   2021-07-02 17:41:00
難道互打還有1分鐘自我介紹嗎?可笑
作者: beckham0903 (我可以等等你開始喜歡我)   2021-07-03 11:12:00
也想尋那天下午一位帥哥,他到蒸氣室總是一堆人包圍他去三樓健身房時,有人幫他口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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