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13死囚提告「求生」請總統特赦 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
4.完整新聞內文:
殺害母親、毒死婆婆和丈夫而詐領保險金的狠毒婦人林于如等13名死囚,請求赦免未獲回
應,提起行政訴訟,請求總統蔡英文核准特赦或減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赦免等為
憲法賦予總統專屬特權,法院並無審判權,裁定駁回,經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今天(8
日)維持北高行見解,裁定駁回,全案確定。
提告者有死囚定讞者共14人,包括王鴻偉、林于如、黃麟凱、劉華崑、沈歧武、林旺仁、
張人堡、黃富康、鄭武松、施智元、郭旗山、陳文魁、張嘉瑤及陳昱安;其中,陳昱安在
獄中輕生身亡,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已另案裁定駁回。
依最高法院判決指出,這14名死囚中,除了林于如,黃麟凱殺害女大生176刀致死,犯案
當時是現役軍人的黃麟凱辯稱前女友母親看不起他,竟絞殺前女友及母親,劉華崑則是殺
害台南市新化母子2人,新北市刀頭沈歧武則因賭債糾紛,開槍殺人造成2死1傷,殺人手
段凶猛,並無教化可能,均被判死刑定讞多年。
林于如、王鴻偉等7人提告主張,均具有精神或智能障礙情況,依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
公約(公正公約)規定,我國法院理應不得對他們作成死刑判決,總統更應對他們行使赦
免權,以符合國際人權公約的基本要求。
另外,黃麟凱、劉華崑等6人則主張,我國於2009年批准兩公約並通過兩公約施行法後,
國家應該讓受死刑宣告者赦免權利,受到有效保障,以落實公政公約的立法意旨。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行使赦免權或減刑權,是憲法賦予總統的專屬特權,行政法
院對行使赦免或減刑並無審判權,因此均裁定駁回。全案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支持北高
行判決見解,認定於法有據,今裁定駁回確定。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2/12/08/phpIzfoM2.jpg
13死囚提告請求蔡英文總統特赦或減刑失敗,打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確定。
(資料照)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149097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