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路口撿到827萬支票討1成報酬80萬 法院判

作者: lmsmichael (pepole don't like it)   2022-12-12 18:06:05
我覺得法官判3萬獲利是很聰明的做法。
一般撿到現金,可索取10%的報酬可視為2種狀況。
1.撿獲者不歸還的話,可得全部金額,10%是給他道德及正當獲利的獎勵,也可鼓勵
發生撿獲失物歸還的誘因。
2.遺失者因撿獲者讓100%的損失降為0%,因此讓撿獲者有10%的報酬,用以酬謝。
現在因為是支票,1的條件其實撿獲者的獲利是0,2的條件其實遺失者只是變得很麻煩
以撿獲者原本獲利就是0,遺失者也不會因為撿獲者不歸還幾百萬打水漂。
在這情況之下撿獲者本來就1塊都分不到。但如果1塊都分不到,以後只要撿到非有價物質
有些人就會缺乏歸還的動力。
因此法官判給撿獲者3萬,最重要還是鼓勵撿獲者歸還的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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