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陳鈺馥
3.完整新聞標題:
「焦慮主婦」返中國除籍回不了台灣 陸委會:會透過管道協助
4.完整新聞內文:
向來支持台灣的知名中配YouTuber「焦慮主婦Lia」今年9月依法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及護
照,按照我國法規取得戶籍後,須回去中國原籍辦理除籍,日前她返回大連辦理註銷原籍
程序,卻因此無法取得返台所需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大通證),至今回不了
台灣。對此,陸委會今日表示,呼籲各界保持冷靜,政府會透過兩岸管道與機制提供必要
協助。
「焦慮主婦Lia」經常發表影片挺台灣民主,她返回中國大連辦理除籍後,身分證遭中國
官員拿走,並訴諸技術理由拖延不給,讓她拍了兩支影片直呼「真的好想回台北!」
陸委會指出,近日有取得台灣定居資格者返回中國辦理喪失原籍證明卻無法順利取得返台
簽證一事,呼籲各界保持冷靜,政府會透過兩岸管道與機制提供必要協助。
陸委會提及,政府已掌握相關訊息,並已透過管道與當事人保持聯繫,為保護當事人權益
,政府呼籲各界保持冷靜,給予政府協處空間,政府會透過兩岸既有管道與機制提供必要
協助。
陸委會說明,歷年來申請在台定居留的個案有基於特殊因素或人身安全考量,以至於不宜
返回中國辦理相關證件者,陸委會強調政府都會衡酌個案特殊狀況予以專案協處,請民眾
放心。
針對入籍台灣卻須返回中國辦理喪失原籍證明一事,有其他中國籍配偶上官亂表達非常不
合理。陸委會表示,兩岸人民基於兩岸關係的特殊性,是依兩岸條例規定以設籍地作為身
分認定標準,且不可在兩岸均具有戶籍。
陸委會強調,依兩岸條例及相關子法規定,中國人民申請定居時應繳交喪失原籍證明。未
能於申請時繳附者,政府基於便民考量,經具結後移民署會先核發定居證,當事人應於許
可定居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繳附相關證明文件。相同地台灣人民因個人生涯規劃取得中國
人民身分,依中共有關規定也須放棄台灣身分。
陸委會續指,自兩岸條例制定施行以來迄今已逾30年,中國民眾依規定取得台灣方面定居
資格者均依規定辦理喪失原籍證明以便取得新身分,並無窒礙難行之處。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152935
6.備註:
選前抗中保台 選後你是誰?
三立直接分類為「娛樂」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