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tosay》 之銘言:
: 其實 要親美 反共 沒意見
: 就像推文 說的 什麼技術美國的 一堆543的
: 但是 你既然立法了 就該跟著法律走不是嗎
: 當初立法 搞得真真的
: 就是對外國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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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定「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定義,同時明定任何人不可為外國、陸港澳及境外敵對勢力
: 等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違者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罰金可視不法所得利益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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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乾脆就說好,美國除外,或是只限制中國
: 不過啦 很多人這時候 又會視法律如無物,你去反應啊
你是不是有什麼嚴重的邏輯錯誤
台積電到美國設廠,在美國的台積電還是那個台積電,哪來的技術洩密問題?
你的意思就是台積電洩密給台積電,所以要禁止,你不覺得自己邏輯錯亂?
你台積電高層把機密資料拿到三星、Intel或中國哪個我叫不出名字的公司,那才叫做竊取
核心技術
每次看到舔支仔跟支那同一口徑,就覺得這些人很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