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陸駐法大使:美國強迫台積電轉移「完全是

作者: ctw01 (0000)   2022-12-15 15:31:03
神邏輯欸,去國外設廠等於「被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
我以為全球化這麼久了怎麼還有人說這麼沒知識的話...
那Google去年才在板橋啟用亞洲最大研發中心,
來新竹、內湖晃一圈高通博通輝達......
我們全部偷光光啦爽啊!
可以再反智一點沒關係喔。
※ 引述《tosay (12333)》之銘言:
: 其實 要親美 反共 沒意見
: 就像推文 說的 什麼技術美國的 一堆543的
: 但是 你既然立法了 就該跟著法律走不是嗎
: 當初立法 搞得真真的
: 就是對外國輸出
: ==
: 明定「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定義,同時明定任何人不可為外國、陸港澳及境外敵對勢力
: 等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違者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罰金可視不法所得利益加倍。
: ==
: 你乾脆就說好,美國除外,或是只限制中國
: 不過啦 很多人這時候 又會視法律如無物,你去反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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