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reurl.cc/jRaMvy
類似的案件
一審走三年
二審再一年
法官以有沒有私用決定有沒有貪汙
有沒有浮報是公務員登載不實另罪(罰金不關)
政黑廣大綠粉們
看了三立+鏡周刊
已經判決高虹安有私用一定是貪汙了
高不知道準備了多少資料去打官司
有沒有浮報罪真的不重
關鍵還是在有沒有私用
代墊的錢是高主動使用還是助理先用在還
有沒有還是不是最近才還
其他公關費用能不能算是私用
這些一定會是法院上的攻防重點
大家身為鍵盤法官
想好怎麼判了嗎
一審貪汙確定就可以解職
正常流程可以走好幾年
不知道這次會加速多快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