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委高虹安 從調查局北機站移送北檢複訊

作者: orzmaster (哈榭爾)   2022-12-16 07:53:12
※ 引述《devidevi (凱特)》之銘言:
: ※ 引述《shirleyEchi (雪米菓)》之銘言:
: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 1.媒體來源:
: : udn
: : 2.記者署名:
: : 攝影中心/ 記者蘇健忠/台北即時報導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立委高虹安 從調查局北機站移送北檢複訊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https://uc.udn.com.tw/photo/2022/12/16/realtime/19684016.jpg
: : 剛當選新竹市長的高虹安因涉詐領助理費等案件,上午遭檢調約談,
: : 包含男友李忠庭及相關助理到案說明。
: 這件事不管結果如何都可以說司法已死了吧
: 高虹安沒事
: 司法已死,連一個在野黨立法委員都不敢判刑,怎麼抗中保台
: 高虹安有事
: 司法已死,連一個在野黨立委都能用司法手段處理,世界怎麼跟的上台灣
: 感覺司法跟資策會一樣
: 沒有良心會很好處理,
: 黨怎麼要求就怎麼做,
: 有良心的話,
: 直接要求請調不涉入此件事還能保住飯碗
: 最好的方法就是一直處理中
: 就一直查,查1年2年3年
: 反正媒體也需要新聞一直燒
: 不要有結果就好

是啊
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司法
一直都是看老闆的風向做事啊
你有看過憲政體制的長相嗎?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2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修正日期: 民國 94 年 06 月 10 日
法規類別: 憲法
第 3 條 1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
第 5 條 1
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
意任命之
第 6 條 2
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不
適用憲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
第 7 條 2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六年,由總統提
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在這假民主的憲政體制,除了立法院院長,其他轉來轉去都是總統的人,人事權都握在有
權無責的總統手上,取得總統職最少拿四權,除了2000~2008的陳水扁時代以外,不管
2008~2016的騜時代,還是2016~現在的尤達時代,都是五院共治的狀態。基於對當代執政
黨的憤怒,民眾透過選票把希望寄託在下一個執政黨,鐘擺效應夠強大,最後依然得到五
權共治的結果,在主要政黨皆為剛性政黨的狀況下,島民會得到一個獨裁者,那麼島民只
能祈禱執政黨不要失控,只是每次都失控。
在台灣,你甚麼時候產生了司法獨立的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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