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頭細想自己的國中生活
好像沒什麼值得記憶的事情
是不是人的一生中 應該要做一些特別的事情
才能夠表現出與眾不同
而在國中生這個血氣方剛的時代
一個男生面對了三名女學生共同出遊
會不會做出什麼瘋狂的舉動
這幾年漸漸覺得 如果跟喜歡的人共遊高雄愛河
彷彿會有一種魔力 做傻事的魔力
有些人可能會去寫詩 有些人寫情書 有人可能去學做蛋餅
不知鄉民國中的時候 有沒有做出什麼瘋狂的舉動?!
我還記得 有一位香香的女同學 在課堂上 坐在了我的大腿上10分鐘
但我最後卻沒有勇氣追求她 我很後悔 這件事發現記在我心中一輩子 到了38歲還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