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研議7年無下文 孤獨死勞保請領仍無解

作者: moocow (void)   2022-12-19 00:15:06
研議7年無下文 孤獨死勞保請領仍無解
04:10 2022/12/18 中國時報 林良齊
勞工死亡時,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僅有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受其扶養孫子
女或兄弟姊妹等合格遺屬,才可請領遺屬津貼或遺屬年金,相較公教人員保險法死亡給付
甚至可以預立遺囑或指定受益人,如果勞工選擇「獨老」,恐怕就無人可領給付。勞保局
統計,2017年至今年9月,因為無遺屬請領遺屬津貼,導致由「支出殯葬費之人」領取死
亡給付已有3910件。
由於勞保條例限制,僅能由合格遺屬領取死亡給付。如勞工死亡後,若投保4萬5800元,
且有2009年以前年資,符合規定的遺屬最高可望一次請領137萬4000元遺屬津貼,但如果
是單身或未有符合資格遺屬的勞工,只能由支出殯葬費人請領10個月喪葬津貼約45萬8000
元,兩者相差91萬6000元。
現代人不婚不生的單身人口比例越來越多,根據統計,去年我國結婚對數創下1981年以來
新低,僅有11萬4606對,多數的民眾選擇一生獨老,勞保條例限制兄弟、姊妹需有扶養事
實才能請領遺屬津貼或金年,造成的剝奪感將愈來愈大。
勞動部2015年曾針對單身未婚的被保險人於在職加保期間死亡,研議放寬兄弟、姊妹請領
遺屬津貼或年金,不須受被保險人生前扶養條件限制,但之後便未繼續推動修法。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專門委員蔡嘉華說,勞動部針對此事邀集專家學者、相關部會討論,但
多數意見仍認為依大法官549號解釋,遺屬津貼不是遺產,仍為保險給付;遺屬年金或一
次金請領對象功能為保障其遺屬經濟生活,現行勞保條例要求孫子女及兄弟姐妹仍要有受
扶養事實,因此對該條文修正與否仍持保留意見。
家扶基金會則說,公保被保險人如無法定受益人,可指定國內公益法人為受益人,少子化
的社會,也許單身、頂客族的勞工,可選擇將保單傳愛公益團體延續,不失為一種規畫思
考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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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21218000320-260106?chdtv
6.備註:
同理 各位以後沒生的 財產都會充公 法律上繼承只限直系親屬
除非你生前就做好贈與等規劃
台灣政府真是好棒棒 快跟共產黨沒兩樣了 土地可隨意徵收 財產繼承不修法好充公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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