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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女醫爽收34萬聘金悔婚「交往送錢很正常」 LINE一句話讓她敗訴
4.完整新聞內文:
2022年12月18日 23:41
▲李女不認為雙方有正式婚約,主張男女之間交往互贈財物很正常,拒絕返還金錢。(示
意圖/pixabay)
台中一名江姓男子與李姓女醫師2020年交往並論及婚嫁,陸續給付34萬元聘金、喜餅錢,
約定同年5月步入禮堂。不料,李女拿到錢後,以各種理由延後婚約,還謊稱遇到醫療糾
紛,被一狀告上法院,要求返還34萬元。李女雖主張這是交往的零用金,但法官調閱對話
紀錄,認定這是訂金,判決全數返還,全案確定。
根據判決書,江男與李女相識15年,2020年1月起正式交往,並論及婚嫁,合意訂立婚約
。當時女方幾次在LINE中提到「我是想當5月的美嬌娘」,以此「預支」訂金、喜餅錢,
陸續收取男方總計34萬元的款項,卻開始以各種名義推延婚期。
眼見婚期一天天逼近,李女先稱父親住院,必須延至6月中旬,後又以遇到醫療糾紛須賠
償200萬元為由,再次延後婚約,並請求男方匯款援助。不過,江男這次起疑,查證後戳
破謊言,怎料女方為了圓謊,又虛構是院外醫療糾紛,以此圓謊。
江男心灰意冷,認為李女根本無意履行婚約,要求返還34萬元聘金,怎料對方稱這些錢是
「生活零用金」、已經花用完畢,氣得他怒告李女詐欺,導致女方帳戶一度變成警示帳戶
。檢方偵辦後,對李女處分不起訴,因此男方改提民事訴訟,要求女方返還婚約贈與物。
李女出庭時主張,男女交往期間互贈財物是正常行為,34萬元都花在保養品、平板、衣服
等治裝費,屬於生活花費與零用金。再者,雙方認識15年以上,男方多次到自家作客、出
席家庭聚會,從未向她父母提親,而且她也沒說不嫁,只是說延期到8月底。
李女認為,男方事後語出恐嚇,又報警提告詐欺,還在未掛號情況下闖入診間質問,不僅
有悔婚之意,還導致她形象破裂、身敗名裂、工作不保,因此罹患重鬱症多次就醫。她主
張,雙方還是男女朋友交往關係,還無正式婚約,而且婚姻是終生大事,不能兒戲,她也
還不想婚,法院不能以LINE對話中的情話來認定訂婚。
不過,法官審視雙方LINE對話紀錄,發現女方一再提到「可以抵喜餅好嗎?我是想當5月
的美嬌娘」、「夫妻本來就是同林鳥。這次你幫忙之後我處理。包吃包睡還有包生如何」
、「我爸說可以結婚了」、「聘金喜餅到好250K就好,含蜜月旅遊」、「如果可以先處理
50K。跪謝。再從聘金扣。我再處理剩下50K先訂喜餅送人了」。
另外,當男方提及「寶貝我是不是給妳總共14萬了,所以剩16囉?」、「妳不是說妳阿爸
要贊助我們婚秘跟婚紗嗎,那我要出那4萬喔?」李女也未否認,還回說「廢話,用40K換
300K你不要嗎?」若往回追溯最早的那句「當5月的美嬌娘」,足認雙方早在同年2月7日
合意訂立婚約,男方也是基於婚約才贈與34萬元。
法官認為,李女一再否認兩方有婚約存在,顯見其沒有實現婚約的意願,且以婚約為由取
得金錢後,又稱是生活費、用於生活支出等,已破壞雙方之間信任基礎,因此男方主張解
除婚約,自屬有據,一審判決李女應返還聘金。
本月12日,法院駁回李女上訴,全案確定,不得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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