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四叉貓揚言「檢舉到妳失業」!網紅護理師

作者: cloud3455 (雲想衣裳花想容)   2022-12-20 08:01:08
※ 引述《Wolfgang9527 (Madao)》之銘言:
: 網紅護理師張喬瑜不滿「四叉貓」劉宇送海鮮粥給媒體,近日在臉書痛斥對方「這種看熱
: 鬧不讓社會安寧的人很王八蛋」,隨即遭四叉貓反擊「我會去檢舉到妳失業,不讓你家安
: 寧」。對此,張喬瑜18日下午表示,四叉貓威脅的言論讓她心生畏懼,決定提告對方恐嚇
: 罪,並附帶民事求償100萬元。
: 鄉民說恐嚇罪告不成
: 應該告得成啦
: 恐嚇罪定義是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等事通知某人,使受通知的這個人心
: 中產生畏懼而有不安的感覺。在不明白只是開玩笑的情況下,會讓人心生恐懼的話,就算
: 是開玩笑也可能構成恐嚇罪。
: 以前就有警察跟店家嗆聲 不要讓他抓到 什麼你家顧客停紅線 違規穿越馬路之類的
: 結果就被告恐嚇罪成功了
: 就是因為店家老闆產生畏懼而有不安的感覺啊
: 所以應該告得成啦
: 要不然警察就無敵了啊
: 對不對
有新聞報導或判決書可看嗎?
因為像之前有員警對店家要開除某員工,不然就天天站崗,讓你沒生意
結果是記申誡一支,就是這個事件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0830000872-260402?chdtv
而且恐嚇要成立,必須要揚言所使用之手段為非法之方式。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上易字第901號刑事判決:「次按,刑法第305條所規定之以加害生命
、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之恐嚇危害安全罪,必以『不
法』之惡害通知他人,方足當之,若以正當合法之事通知他人,雖他人心生畏懼,亦不能
成立本罪」
說你有違規給我知道我就去檢舉你到你失業,也稱不上「不法」之惡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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