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D卡熱門:要結婚了 因為房屋登記吵架

作者: ai770116 (東方的神秘力量)   2022-12-20 21:50:55
我覺得以台灣人的社會風氣
買房子最好還是登記在老婆名下,不過頭期款、房貸都要老婆負責繳
然後老公就負責家用的部分
為什麼這樣安排是最好的
試想,房子是老公出錢又登記在老公名下,
假設老公外遇或是其他種種原因要鬧離婚 老公隨時可以把老婆趕出去
這樣對女生來說不是很沒保障嗎?
要知道即使是現在,老婆被趕回娘家某種程度上,還是一件不太光彩的事
如果房子是老公出錢,但登記在老婆名下
老婆因為外遇或種種原因要鬧離婚,老婆可以跟客兄佔據這間房子
錢是老公出的還被趕出去,試想這樣多折損男人的尊嚴
就像王寶強那樣,根本丟光男人的臉
如果兩人各自持有房子的部分產權,那這樣要鬧離婚的時候,房子難處理,麻煩
老婆出錢、老婆持有,老婆要把老公趕出去,天經地義
因為房子於情於理於法都是她的,不會有丟臉回娘家的困擾
老公被趕出去,回到自己的原生家庭,
在台灣的社會風氣,相較之下也沒有這麼不友善
而且因為房子不是自己出錢的,實質損失其實也不大
甚至男人只要有車、有工作、有提款卡,何處不能為家
所以我覺得,老婆出錢、老婆持有房產,一定對各方最公平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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