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mgur.com/a/JpkA3YV
看一下合約內容
史丹利現在堅持的點就是合約內沒有寫到
『要減重多少』『規定上健身房次數』
其餘合約內容有做到
所以沒有不履行合約之行為
以法理來說的確站得住腳
館長方的說法是當初簽約時是當史丹利自己人
希望他運動減重 所以不強制『要減重多少公斤』『規定上健身房次數』
提供免費一對一教練課 以及贈送公關品
所以沒有強制要求
現在反而被抓著打 且史確實沒有違約
但看了兩方直播
覺得史丹利是見笑轉生氣
如果他真認為身為健身房代言人且代言費210萬但不用去做訓練只要發發文直播講講
他早在簽完約當天就不用再去了
他應該不會在簽約後還去上了4次教練課
也不會極力撇清是因為三劑令的原因「所以不能去訓練」
而三劑令頒布是4/22~5/27
史丹利有丟一張截圖是館長方在6/10暫停合約 無前後對話
代表5/27到6/10已經開放後他也是沒去
館長方拿出8/8開始兩方經紀人對話 館長方還是有詢問史丹利要不要回歸訓練
史丹利這方處理方式的對話感覺就很擺爛說無法逼迫史丹利運動
而且中間都再也沒有主動聯絡
看來後續不去跟疫情已經沒關係了
館長就是錯在合約沒寫超硬
若之後走法院 就是看合約 史丹利法絕對站得住腳
但你簽約前也上了20堂免費一對一教練課 還一起拍了幾支影片
那些內容就算沒有寫在合約內
他應該也知道自己被健身房邀請當代言人的角色是什麼
所以館長講的職業道德其實也沒什麼問題
史丹利這仗就算打贏告贏
但在情理上 真的輸的一塌糊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