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羅東鎮長吳秋齡辦桌送紅酒賄選起訴 宜檢

作者: linhu8883324 (SirLinhu)   2022-12-22 11:28:43
1.媒體來源:
ETtoday社會新聞
2.記者署名
游芳男、劉人豪
3.完整新聞標題:
羅東鎮長吳秋齡辦桌送紅酒賄選起訴 宜檢提當選無效之訴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游芳男、劉人豪/宜蘭報導
宜蘭地檢署查出,羅東鎮長吳秋齡在選舉期間,涉嫌和朱姓民政課課長及邱姓民政課人員
,透過招待飲宴及贈送紅酒涉嫌賄選,今(22日)除將三人起訴,也向法院對吳秋齡提出當
選無效之訴。
宜檢表示,2022年3月20日在金門餐廳,由羅東鎮公所民政課援例辦理之「111年度志工團
體年終業務檢討會暨歲末聯歡活動」出席桌數55桌,較原定預估之桌數少(預估71桌,其
中包括預備桌6桌),朱課長向吳秋齡報告該活動尚有剩餘桌次可使用。
吳秋齡為尋求選舉時能順利當選連任羅東鎮長,指示部屬將剩餘桌數,於2022年3月30日
,在金門餐廳宴請非屬志工團體,且大多數會員具有羅東鎮長選舉投票權及影響力之羅東
鎮家長會長聯誼會成員及鎮內中小學校長。餐會中吳秋齡亦向與會人員拜票尋求支持連任
,餐會結束時,吳秋齡親自於餐廳門口,贈送與會者每人1瓶「Shaka islands 羣島水果
紅酒」(價值約980元)。吳秋齡涉犯選罷法之投票行賄罪嫌,檢察官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另邱姓民政課人員、朱課長為能符合該活動採購案為一次性履約之規定,及為符合出席餐
會者需屬111年度志工團體身分,並方便驗收及核銷能順利如期完成,先由邱姓民政課人
員在公文書上,將「履約期限」及「完成履約日期」均虛偽記載「111年3月20日」,「契
約金額」新台幣26萬5500元整,驗收經過部分登載「主驗人於本採購案活動中驗收,桌數
計59桌,廠商如期依合約履行完成」,驗收結果部分點選「與契約、圖說、貨樣規定相符
」,並在「記錄」及「協驗人員」2欄位簽名,再交由朱課長在「主驗」欄位簽名。涉犯
刑法第213條之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一併提起公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1222/2406482.htm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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